根據統計,88年起至97年間,除了9394年二年排名為第二名外,每一年酒醉(後)駕車失控均排名第一,佔所有肇因22%以上,是最嚴重的違規駕駛行為。有鑑於近年來酒後開車的危險行為,已嚴重影響民眾安全,政府不僅持續推廣『酒駕防制』的交通安全宣導工作,並加強執法取締。然而就在今年的11月底,再度傳出名模洪曉蕾因酒後駕車,逆向撞傷正在等紅燈的朱姓機車女騎士。雖然雙方已達成和解,但警方在對洪曉蕾實施酒測後,發現其酒測值已達「不能安全駕駛」程度,最後仍將其依公共危險罪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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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雲林斗六市區,有一輛小貨車疑似駕駛疏忽,追撞前方發財車,又衝撞路邊停等紅綠燈的車輛,一共四輛車相撞,並造成兩名駕駛受傷,幸好沒有造成重大傷亡,但是卻造成了交通一度壅塞中斷。
「紅燈停,綠燈行」是最基本的世界交通共通語言。提醒駕駛朋友,行經路口時,應要減速慢行,以免燈號轉換,煞車不及容易與前方車輛追撞,造成事故。
以下提供駕駛人幾個行經路口時應要注意的事項:
一、當路口有執行勤務之警察或依法令指揮交通及交通稽查任務人員指揮,應以 
     其指揮為最優先遵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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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幾年隨著環保減碳的意識抬頭以及休閒運動的風氣盛行,騎自行車儼然已蔚為風潮。大部份的民眾以為自行車的車速慢就安全,其實不然,畢竟自行車的體積小、重量輕,穿梭在車流量多的街道上,容易發生危險。自行車的事故時有所聞,像前幾日,在花蓮縣就發生了一起自行車事故,一名老先生於清晨騎乘自行車外出買早餐,由於天色昏暗、視線不明,結果被同向的機車從後方撞擊而不幸死亡。因此,民眾在騎乘自行車時應特別注意自身安全。
自行車的車款多,有適合運動休閒的登山車、追求速度感的公路車、也有輕鬆優雅的淑女車,或是輕巧方便收納,適合都市風的折疊車,民眾應依自身需求,挑選適當的車種,才能充分發揮單車的效能,騎得輕鬆也騎得安全。另外,依自己的身高挑選適合自身的單車尺寸,是相當重要的概念,因為挑選不適合自己的單車尺寸,是容易影響自行車的正常操控而產生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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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行駛。
(二)右轉彎時,應在距離交岔路口30公尺前顯示方向燈或手勢,換入外側車
      道、慢車道或右轉車道,行駛至路口後再行右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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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機車行駛的車道,應依標誌或標線之規定行駛。禁行機車道:告示本車道 
      禁止機車通行。
(二)未設置標誌或標線規範機車行駛車道的路段,請依下列規定:
       1.已劃分快慢車道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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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人穿越道路的路權
      1.行人應在劃設的人行道行走,在未劃設人行道的道路,應靠邊行走。 
      2.行人應經由行人穿越道、道穿越道路,不可在以上設施100公尺範圍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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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停車時應依行車方向緊靠道路右側,但單行道應緊靠路邊停車。
(二)停車時,右側前後輪胎外側距離緣石或路面邊緣不得超過40公分;臨時
      停車時,不得超過60公分,但大型車不得超過1公尺。在單行道左側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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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角形紅色「停」標誌,設在安全停車視距不足的交岔道路次要道路口,駕駛人在穿越之前必須停車觀察,認為安全時再向前行駛。
「停」標字,用以指示車輛至此必須停車再開。
倒三角形紅色「讓」標誌,告示駕駛人必須慢行或停車,讓幹道車優先通行後認為安全時,才能繼續行駛。
讓路線,用以警告車輛駕駛人前有幹道應減速慢行,或停車讓幹道車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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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設置有速限標誌或標線的道路,您的行車速度必須遵守標誌或標線的規定。  (二)在未設置速限標誌或標線的地方:
     1. 快車道或一般車道行車時速不得超過50公里。
     2. 在未劃設車道線、行車分向線的道路,或設有快慢車道分隔線之慢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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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出口前2公里1公里(右線)及500公尺(↗)處設置之出口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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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汽車變換車道前,先顯示方向燈。
(二)察看所有照後鏡。
(三)回頭察看車輛側面,注意可能的視線盲點,並確保旁邊的車道中有足夠的
空間可供您駛入。
(四)應讓直行車先行,並注意安全距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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駕駛人駕駛車輛應在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規定的車道內行駛:
(一)道路中心的黃色標線表示該道路用於雙向行駛,其標線類型及意義說明如
      下:
      1.黃虛線:行車分向線,用以劃分路面成雙向車道,指示駕駛人靠右行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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