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角形紅色「停」標誌,設在安全停車視距不足的交岔道路次要道路口,駕駛人在穿越之前必須停車觀察,認為安全時再向前行駛。


「停」標字,用以指示車輛至此必須停車再開。


倒三角形紅色「讓」標誌,告示駕駛人必須慢行或停車,讓幹道車優先通行後認為安全時,才能繼續行駛。


讓路線,用以警告車輛駕駛人前有幹道應減速慢行,或停車讓幹道車先行。


閃光黃燈表示「警告」,設於幹道,告示車輛應減速接近,注意安全,小心通過。


閃光紅燈表示「停車再開」,設於支道,車輛應先停止於交岔路口前,讓幹道車優先通行後,在安全的情況下繼續行駛。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阿智哥哥 的頭像
    阿智哥哥

    vu7300的部落格

    阿智哥哥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